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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不是万能“管家”

发布日期 :2022-07-28 18:05浏览次数 :
家里灯泡坏了 ,找物业 ;停水停电了 ,找物业 ;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,还找物业……在一些居民眼中 ,只要是出现问题就要求物业解决 。被“万能”了的物业公司 ,在不断增长的“增值服务”面前 ,处境比较尴尬 。 

 
 


职能被误读啥事都得管
 
 
业主向物业提出要求 ,物业公司基本上总是义务服务的 ,为的就是和业主搞好关系 。但原则上 ,小区公共区域以外的服务 ,属于物业公司的增值服务 ,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 ,需要收取一定的劳工费用 。但是由于物业长期的义务服务 ,业主也就形成习惯 ,有什么事都找物业 ,而且觉得这种义务服务是理所应当的 。
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 ,大多数业主表示“大概知道 ,但具体不清楚” ,有的业主甚至认为“只要是小区里的事,都归物业公司管” 。大到小区内道路破损 、电梯维护 、房屋漏雨 、停车管理 ,小到家里更换灯泡 ,在不少业主眼中 ,这些都应该被归为物业服务的职责范畴 ,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服务要求 。而一旦物业公司的服务没有达到业主自行制定的服务标准 ,就可能引起业主的不满情绪 ,甚至影响物业管理费的收缴 。 

 
物业并没有执法权
 
 
一些社区内私搭乱盖的现象极其严重 ,有业主曾笑称 :“我们买的不是房子 ,是宅基地 。”出现问题后 ,很多业主找到物业反映这类情况 ,但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。
 
一住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说:“出现业主私搭乱建的情况后 ,物业公司曾多次派人到现场勘查 ,并上报到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 ,有关部门也曾多次下令整改 ,但是相关业主迟迟未见动静 ,并且这种情况在小区里愈演愈烈 ,近乎疯狂了 。”但是面对这种状况 ,物业公司也是十分无奈 :“业主的这种不满情绪我们也能理解 ,但是物业公司只能监督 、制止 、上报 ,并没有执法的权力 。”
 
对于物业公司没有“执法权”的解释 ,大部分业主并不认同 ,他们认为 ,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“管家” ,就理应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着想 ,对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行为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及时制止,否则就是物业公司不作为的表现 。
 
小区业主私搭乱盖 、私家车在小区里被划伤……这些该不该物业负责呢 ?调查中发现 ,不少业主认为 ,业主缴纳物业费 ,物业公司就应该为业主负责 。

 
公共区域和增值服务概念要分清
 
 
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 ,物业公司的职责和权力其实很小 ,是业主们把它放大了 。在物业办去年接到的投诉案件中 ,对物业公司的投诉 ,分析起来有大部分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 ,还包括一些职能部门负责的问题 。业主认为理应由物业公司解决的问题 ,物业公司却表示 ,无论从财力还是职责上来看 ,对此都无能为力 。这是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,也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举步维艰的一个原因 。
 
据介绍 ,人力成本不断增长 ,物业公司在承担自身责任的同时 ,还要面对业主日益增长的对于服务提升的要求 。老物业公司成本上升 ,但矛盾积累造成物业费收缴率的下降 ,入不敷出导致最后不得不撤出 ,也是无可奈何 。
 
“想要解除部分业主对于物业职责的误读 ,首先要弄明白‘公共区域’和‘增值服务’这两个概念。”该负责人说 ,以换灯泡为例 ,如果灯泡位于小区广场 、楼道等公共区域,这个灯泡的维修就要由物业公司全权处理 。但如果灯泡位于居民家里,小区居民再请物业帮忙更换 ,就属于特约服务 ,物业就应当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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